地方公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,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,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、区、县等求职,如北京市。有的需要再参加具体部门的一些考试,有的直接面试考核。绝大多数地方公采用的是招录考试的方式,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,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,和公务员程序一样。
公务员录用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(1)招考范围、招考对象和条件;
(2)录用单位、职位与计划(名额);
(3)考试录用的方法和程序;
(4)报名时间、地点及报名时应审查的证件;
(5)笔试的科目、时间和地点;
(6)面试办法;
(7)笔试、面试成绩公布办法;
(8)录用的程序和方法;
(9)其他须向考生说明的事宜。
公务员招考公告一般选择**度高、读者面广、*性严肃性强的报纸发布,同时要考虑到地域性。例如,各部门如面向全国招考公务员,则应在《日报》上发布招考公告:如只限在北京地区招考,则可在《北京日报》或《北京晚报》上发布招考公告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如面向全省(全自治区)招考公务员,则应在省级报纸发布招考公告;如只限在省、自治区驻地市内招考,则可在驻地市报纸上发布招考公告。